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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李嘉诚长春御翠园早已付清全部工程款

发表于2013-02-20

就早前长春净月潭大顶山住宅发展项目(御翠园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商拖欠工人工资事件,现已有圆满解决方案,和记黄埔地产(长春)有限公司公告全文如下:

引发社会关注的长春净月潭大顶山住宅发展项目(御翠园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商拖欠工人工资事件,在政府多项强有力措施推动下,已有圆满解决方案,我司在感谢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有关方面的同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由我和记黄埔地产(长春)有限公司开发,委托长春建工新吉润建设有限公司担任总承包商的长春净月潭大顶山住宅发展项目(御翠园项目)二期工程,已于2012年10月底完工。

众所周知,作为开发商我司与农民工没有任何合约关系及工资支付关系。在此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我司一直高度重视工程合约的执行,始终按工程合约规定及时向总承包商支付相关工程款。截至2012年12月底,除政府规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外,我司已向总承包商付清全部工程款,预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目前保管在政府工程质量保证金账户。我司相关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其中并未差欠总承包商任何工程款项。反之,因总承包商工期延误,已给我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近期总承包商拖欠工人工资事件发生后,我司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有关方及时解决。在整个事件过程中,长春市、区领导和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管委会、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建设发展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公安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人事劳动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促进二局领导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领导视民生为重,从始至终按照法律政策主持公道,分清责任,积极斡旋各方进行紧急磋商,推动总承包商加速解决拖欠工人的工资,并已依法对于相关责任方采取措施追究责任。

我司对政府为民服务的理念感到欣慰,为我司澄清误解感到高兴。我司会一如既往地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会积极各方,以求问题最终得到妥善解决。

发表于2013-02-20

引发社会关注的长春净月潭大顶山住宅发展项目(御翠园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商拖欠工人工资事件,在政府多项强有力措施推动下,已有圆满解决方案,我司在感谢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有关方面的同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由我和记黄埔地产(长春)有限公司开发,委托长春建工新吉润建设有限公司担任总承包商的长春净月潭大顶山住宅发展项目(御翠园项目)二期工程,已于2012年10月底完工。

发表于2013-02-20

众所周知,作为开发商我司与农民工没有任何合约关系及工资支付关系。在此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我司一直高度重视工程合约的执行,始终按工程合约规定及时向总承包商支付相关工程款。截至2012年12月底,除政府规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外,我司已向总承包商付清全部工程款,预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目前保管在政府工程质量保证金监管账户。我司相关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其中并未差欠总承包商任何工程款项。反之,因总承包商工期延误,已给我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发表于2013-02-20

发表于2013-02-20

发表于2013-02-20

发表于2013-02-20

一如既往地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会积极配合各方,以求问题最终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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