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湖南家庭空巢率超过55%

发表于2015-10-21

10月20日,湖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室发布了《2014年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至2014年底,湖南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126.2万,年均净增40万以上。未来10年,湖南老年人口年均增长将超4%,人口老龄化压力凸显。

截至2014年底,湖南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126.2万,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16.72%,较上年度上升0.5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742.35万,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11.02%,较上年度上升0.43个百分点;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139.12万;9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11.54万;百岁及以上老人1936人。

从各市州来看,老年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有衡阳市、常德市、邵阳市、长沙市,其中常德市60岁以上老年人占常住人口比例超过20%。全省有纯空巢老人340.09万,完全失能老年人84.13万,部分失能老年人150.67万。

湖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室根据数据分析,过去10年,湖南老年人口年均增长4%左右(约为全国增速的1.15倍),每年净增40万以上,未来10年增速会更快,人口老龄化压力凸显。

养老难题

每个家庭平均只有3.32人

湖南在1996年就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比全国提前3年。随着湖南老龄化快速发展,湖南老年人照料需求日益增大。这一统计公报显示,湖南80岁以上高龄老人年均增长达6%左右,是老年人口年均增长率的1.5倍,每年净增高龄老人10万以上,约占全国高龄老人年增长数的1/15。另外,湖南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约230万,社会照料服务,是长期照料服务供需矛盾突出。

而一个现状是,2010年湖南平均每个家庭只有3.32人,家庭小型化加上人口流动性的增强,城乡空巢家庭大幅增加,家庭养老功能在弱化。到去年底,全省纯空巢老人340.09万,空巢率已超过55%(全国约为51%)。“老有所养”已不只是家庭内部需要面对的问题,而成为重大的社会民生问题。

将于2016年1月1日施行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已经明确,要求将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八十周岁以上的低收入老年人给予高龄生活津贴;同时对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或者赡养人之间相互推诿以及家庭成员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老年人组织以及志愿者组织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支持、协助老年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上一页|1|
/1页